間接融資是直接融資的對稱,亦稱“間接金融”。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,或者購買銀行、信托、保險等金融機構發(fā)行的有價證券,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,然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、貼現(xiàn)等形式,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(fā)行的有價證券,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,從而實現(xiàn)資金融通的過程。
通過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的資金融通方式。在這種融資方式下,在一定時期里,資金盈余單位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或購買金融機構發(fā)行的各種證券,然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將集中起來的資金有償?shù)靥峁┙o資金需求單位使用。資金的供求雙方不直接見面,他們之間不發(fā)生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,而是由金融機構以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身份介入其中,實現(xiàn)資金余缺的調劑。間接融資同直接融資比較,其突出特點是比較靈活,分散的小額資金通過銀行等中介機構的集中可以辦大事,同時這些中介機構擁有較多的信息和專門人才,對保障資金安全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有獨特的優(yōu)勢,這對投融資雙方都有利。